欢喜上辈子是来过T省的,那会她刚满十八岁,她后妈异想天开,以她已经成年为由要把她分出去,把土豪爹气得哟,当下便将一个烟灰缸给砸了过去。过后还不放心,连出差的时候都把她带上了。
那个时候他们来的就是T省,而欢喜对这个山城最大的印象,就是满大街的自行车和摩托车,因为上坡多的关系,全国风行的电动车在这里很少看到踪影。
现在的T省在欢喜眼里陌生极了,一点都没有后世的影子。
当然,便是回到上辈子的那个T省,她也不见得就认路,毕竟那时候她都是靠GPS走天下。
也是因此,他们二人废了些功夫才找到招待所——关键是她听不懂T省方言,而这时候的人大多数听得懂普通话但不会说。
招待所倒也不算贵,一人一晚上一毛,不过却是多人间的,热水可以随便要。
他们运气算好,虽然被安排在了一个二十人间的,但这时候的招待所比较空,因此这个二十人间目前只有他们两个人。
“姐,我们接下来去哪啊?”等进了招待所的房间,宋爱国连忙问道。
从火车上下来到现在,他都是懵的,要不是有姐姐在带着,他根本都不知道往哪儿抬腿。
也因为此,原本就对欢喜万分崇拜的宋爱国这会更崇拜她了。
欢喜将背上背着的行李卷放好,回答道:“去乡下找玻璃作坊。”
宋爱国瞪圆了眼睛,“姐姐,你真的要去和人家谈生意?”
欢喜瞥了他一眼,“难不成你以为我说笑的?”
宋爱国摸了摸鼻子,“我们不先在城里看看?”
欢喜一想也是,便道:“那我们明天分头行动,我去我想去的地方,你去你想去的地方。”
宋爱国顿时有些慌,“姐姐你不跟我一起?”
“到时候我会给你钱,吃饭的问题你自己在外面解决,晚上回来我们一起出去吃。”欢喜道。
她这次带爱国出来是为了让他长长见识,也是为了锻炼他,可不是想要身后多一个跟屁虫。
宋爱国心里还有些疑虑,但欢喜却摆出了一副就这么决定了的态度。
他本来还想要第二天再跟姐姐提提,结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却发现欢喜已经走了,只在他枕头边放了五块钱和一些票券。
而这时候的欢喜,已经一路打听一路来到了这里已经废弃的图书馆。
这个图书馆很大,但却很破旧,从门口就能看到很多打砸的痕迹,台阶上更是有许多灰层和青苔。
欢喜原以为里面应该没有人了,不想才走进去,就对上了一双凶狠的眼睛。
她一愣,这才发现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一个看着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,这孩子明显饿了很久,看着瘦骨嶙峋的,一双眼睛都已经外凸了。